收条、欠条、借条怎么写?这些“坑”需要避
- 发布时间: 2024-06-19 23:03:36 作者:成都保洁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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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重庆晨报》报道,日前,一名失信被执行人拿着收条到江津法院请求结案,但收条上的“转账1千元,支付现金13万元”引起了法官的怀疑,法官在通知3名申请执行人前来核实情况得知转账支付1000元属实,但却没收到现金,原来是被执行人私自在收条正文后面的空白处添加了现金支付的内容。那么,日常生活中收条、欠条、借条怎么写?有哪些坑需要避开呢?对此记者正常采访了重庆捷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唐宏波律师。
借条是指借款人借出借人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写借条时,要写清文书名称(借条),出借人、借款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借款数额币种,利息的利率、计算时间、支付时间,借款本金的还款时间,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纠纷解决方法,以及借款人署名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避坑指南:别混淆了“借”和“借到”,两者虽是一字之差,但“借”只能看作借款意愿,若遇到耍无赖的人,可以说没有收到钱款,所以避免纠纷要写成“今借到xx金额”。不过,对这种现象,能够使用银行卡、微信、支付宝转账,并保留转账记录。
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借款要写清有无利息,利息应明确为年利率或月利率,避免故意将年和月混淆,另外利息不允许超出银行利息的四倍。正文结尾加上“立此为据”,作为借条正文的收尾,以免借条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收据是收到别人或单位的钱、物时写给对方的表明收到该钱、物的一种凭据性的应用文。收据也称作收条。写收据时,应写清文书名称(收据或者收条),交付人名称或者姓名,收到人名称或者姓名,收到钱款的数额币种或者收到物品等基本自然属性,收到时间,收到人署名,出具收据的时间等。
避坑指南: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而如果是收到的物品,还应该注明物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正文结尾能加上收到的总金额的大小写以及币种,或加上“立此为据”“至此,双方债务已结清”等,作为收据正文的收尾,以免收据持有者在正文末尾添加内容。
欠条,是债务人在欠款、欠物时写给债权人的凭证性应用文。写欠条时,要写清文书名称(欠条),债权人、债务人的准确名称或者姓名,拖欠的原因,所欠欠款的数额币种或者所欠物品的数量以及名称、规格或者型号等基本自然属性,返还的日期,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债务人署名并写清出具的日期。
避坑指南:不可以使用多音、多义字,比如“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还”既可以读“偿还”的“还”,也可以读“还有”的“还”(hai)),既能够理解成“已归还欠款人民币壹万元”,也能够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币壹万元”。金额应写明币种,同时书写阿拉伯数字和大写数字,以免发生篡改数字行为而引发争议。
“欠条”产生的原因有很多,有很大的可能是借贷关系,也有一定的可能是拖欠货款,或者应付赔偿金等,因此要写明原因,避免引起一些争议。
2.书写中如有涂改时,应要求出具人在涂改处按捺手印,或要求其重新书写借条。
3.书写完成后,为防止篡改,非原件持有者可拍照留存,或复印一份留存(并请出原件持有者签注“该××(借条或收据、欠条)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4.应由借条的借款人、收据的收到人、欠条的债务人在手写的署名上按捺手印,单位应盖公章。还要保留相对应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重庆晚报-上游新闻记者 张春莲)